这一个娃是 198 元的,有钢印有卡,这一个是绝版娃,散货,只有最后一批。
" 微瑕 "" 散货 " 这些都是网络主播在直播间常用的 " 黑话 "。所谓的 " 散货 " 一般指的是正规授权工厂流出的瑕疵品或者半成品,通常会缺少配件或者工艺不完整,但相应的,这样的手办价格也会更低。
这名网络主播在直播间里展示的这个被叫作 " 锦鲤 " 的手办,是 2019 年发售的一款盲盒潮玩。所谓盲盒,就是消费者在购买时,并不能明确得知自己买到的具体款式。但网络主播称,他们出售的都是已经将盲盒拆开、明确具体款式的 " 确认版 " 手办。
主播展示的名为 " 锦鲤 " 的手办,是这款盲盒中的隐藏款,也就是在一组不同款式中出现概率最低的款式,现在已经停售。据这位网络主播说,这是绝版手办,但因为是瑕疵品 " 散货 " 所以只需 198 元即可购入,也就是这样的话术,让消费者觉得直播间的售价比市场价更低也是合理的。
在网络直播间里,还有很多这家潮玩公司生产的不同系列的商品。原价 59 元至 99 元不等的盲盒,在直播间里有的只需要 20 元就可以买到。因为价格优惠,还是吸引了很多消费者下单购买。
这款名为温度的手办是一种盲盒,网络主播所展示的是这一套盲盒中的隐藏款,还说在她这里买,价格比市场价便宜,不断强调这不是假冒的盗版商品,是稍有瑕疵的 " 散货 ",也正是这样的话术骗到了不少网民。
可当消费者真的收到货后就会发现,在网络直播间买到的与正版商品有很大不同,有消费者向泡泡玛特公司进行举报和投诉,也正是这样,让这家公司发现了这个售卖假冒商品的网络直播间。
在消费者举报的网络直播间内,泡泡玛特公司的相关部门购入了一些商品进行查验,对比后发现,这些所谓的 " 散货 " 与正版商品之间存在很大差异。
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我们可以看细节,做工方面,假冒产品腿部的线是比较粗的,正品的线缝合是比较细致的,质量上有明显差别。
这些所谓的 " 散货 " 究竟从何而来?这些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走上制假售假道路的?远低于市场价的盲盒玩具,成本究竟有多少?他们的盈利又能达到多少?
2024 年,北京朝阳警方将制造、销售假冒知名潮玩品牌商品的八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过调查,一条从生产到售卖的完整犯罪链条浮出水面。同年 5 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将廖某某、宁某等 5 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对于警方抓获的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2025 年 5 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朱某也被移送起诉。
廖某某、陈某和李某是直播间的主要运营人员,因为看到潮玩市场的消费者众多,有利可图,便开始在直播间售卖相关产品。
廖某某在网络直播的过程中发现,虽然售卖正品盲盒也能盈利,但获利较少。如果售卖假冒的知名品牌盲盒玩具,利润可以直接翻倍,于是他动起了歪心思,开始寻找能供应假冒知名潮玩品牌商品的供货商。正是在这个时候,有人主动联系了廖某某。
被告人 廖某某:朱某在抖音上联系我,可以供货,我们就约在东莞市石牌镇见了面,后来他给了我一点货卖。
有人主动找上门要供货,廖某某觉得可以先试一试,供货商朱某便找到了生产商宁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王书伟:朱某在当地收购假冒产品的过程中,了解到了一些渠道,然后跟宁某他们产生了联系,委托宁某他们进行生产。
宁某经营着一家动漫公司,具备生产手办的条件,在和朱某达成一致后,他将订单交给了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彭某某进行生产。
这是涉案手办的一张出货单,宁某和彭某某受朱某的委托一共生产了假冒手办超过 15 万件,并且都是仿冒的同一家公司出品的温度系列和夜之城系列的手办,截至案发,由朱某经手倒卖的假冒手办销售额逾百万元。
办案人员在查获宁某的工厂时,现场起获了假冒手办玩具八万多件。宁某卖给朱某这些自制手办的价格是 3 元到 5 元,朱某会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 10% 左右,再出售给运营直播间的廖某某等人 。
被告人 宁某:温度手办我们当时卖给朱某是 3.8 元,夜之城手办是卖 5.5 元。
检察官王书伟介绍,廖某某直播间的售价从十几元到七十几元不等,但是明显的是比正价要低的,基本上是正价三分之一都不到的价格来售卖。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1 月间,被告人朱某作为委托方,委托被告人宁某和彭某某所在的公司生产假冒的温度系列和夜之城系列手办,并将一部分假冒手办销售给被告人廖某某和陈某等人运营的直播间,通过网络直播销往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在宁某的玩具厂,起获了尚未销售但是已经生产出来的 8 万余件假冒的手办产品,在廖某某等人直播间的仓库起获了 1.4 万余件尚未销售的假冒手办。中间商朱某向生产商宁某等人已支付货款 67 万余元,廖某某等人所经营的直播间已销售金额达 54 万余元,这也成为对于几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依据之一。
法官王杨介绍,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销售额达到了 50 万元以上,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对于通过直播间销售侵权复制品的廖某某等人的量刑,法院认为,除了销售量和销售金额,还应该考虑互联网的传播度。
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网络直播间运营者廖某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二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生产商宁某等二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中间商朱某有期徒刑 4 年,并处罚金。
原价五十多元到七十多元不等的盲盒玩具,在网络直播间只需要三分之一的价格就能买到指定的款式,但消费者收到的却不是正版商品,此类情况的出现,对于消费者、品牌方和市场秩序都存在那些影响?
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刑事案子带给公司的损失,从经济上来说远大于此,最主要的是对品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有点切断了品牌跟消费者的信任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管育鹰认为,知识产权制度要保护这种原创力才会往前走,好不容易做出来了,好不容易卖火爆了,侵权肯定是损害品牌对创新的投入,也损害企业的商业模式、商业计划,损害整个产业发展。
记者采访过程中还发现,在一些以售卖潮玩为主的网络直播间中,还有使用像泡泡玛特这样公司的 IP 形象进行改造,制作成手办进行售卖。
再加一包 SP,再开一个 DIMOO。
网络主播口中的都是手办的名字。在中国商标网的公开信息上可以查询到与之相关的商标注册信息,品类包括玩具、游戏器具、玩具模型,等等;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也可以查询到权属公司登记的相关系列作品。
那么这些直播间对于已经注册商标并且登记版权的相关 IP,进行二次改造后销售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管育鹰表示,这听起来也是在创作,但从知识产权法领域来说,它就是一个实质性的相似,是一种侵权行为。要商业化地利用,也要得到原版、原创人的许可,否则是构成侵权的。
在办案人员看来,对这类案件的打击,不仅要针对个案中的违法犯罪进行处理,更重要的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核心机制,唯有严格保护,才能保障创新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杨表示,国产很多高、精、尖、新的优质产品的大量涌现,这都是我们创新精神的结果。我认为知识需要被保护,知识应该被保护,知识必须被保护。
盗版产品的泛滥对原创品牌造成的伤害远不止经济损失,更是对原创力的损害。个案只是揭开了这一乱象的冰山一角,盗版不仅扼杀原创动力,更破坏市场秩序。根治乱象不能只依靠公权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只有从根本上改变思想意识,筑牢法治屏障,才能让创新真正 " 潮 " 向未来。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